西安长安区招商优惠政策
| 税收优惠政策 |2011-10-11
为了全面推进园区总体建设,不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,结合长安斗门新型工业园区实际,园区管委会从硬件设施、资金技术、优化环境等方面,为每个进入园区的企业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和最实惠的政策,大力营造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。积极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扶持政策,对进入园区内注册的企业,在年内实施扩建、新建、技改项目的,经区发改委核准备案,区非公局审定合格后,一次性给予5—20万元不等的资金补助。年内实施的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技改项目,减征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。凡是符合国家鼓励发展方向,并填补市级以上(含市级)空白的科技成果转化、技术创新、新产品开发等项目,不论企业所有制性质和规模大小,企业项目贷款利息的40%由区财政贴息。投资300万元以上的工业扩建项目,新增就业人员20人以上的,经区非公局、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,区财政按每人每年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奖励。对兼并吸收或重组本地企业,引进或收购被兼并企业设备资产的工业企业投资,符合国家关于增值税转型相关政策的税费允许抵扣,在企业投资过程中涉及到的土地、房屋和设备过户的相关税费,可以根据相关政策减免或缓征。
